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項目編號:ZDZB-LY-2021016
2、采購項目名稱:新安縣上海路跨連霍高速橋梁景觀提升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4、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2021年03月01日
5、評審日期:2021年03月05日
二、成交情況
包號 | 采購內容 | 供應商名稱 | 地址 | 工期 | 成交金額 | 單位 | |
1
| 本工程為新安縣上海路跨連霍高速橋梁景觀提升項目 ,工程內容為不銹鋼欄桿提升,青白石橋臺,防撞墻刷真石漆及洗墻燈、路燈工程提升。 | 洛陽市城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陽市新安縣惠東小區(qū)3號樓1單元501 | 30日歷天 | 433100.00 | 元 |
三、評審專家名單
王明閃、彭良杰、郭琳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本次代理服務費由成交單位支付,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前向代理機構支付。代理費參照國家相關收費標準收取。
五、成交公告發(fā)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 》上發(fā)布。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2021年03月08日至 2021年03月09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成交結果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成交結果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結果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新安縣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安縣上海路建設大廈
聯(lián)系人:王先生
聯(lián)系方式:0379-6728967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中咨智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qū)太康路39號奧林商務1103室
聯(lián)系人:溫先生
聯(lián)系方式:0379-65988118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溫先生
聯(lián)系方式:0379-65988118